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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前,坛丘集镇无规范的农贸市场,每天清晨,附近农民及渔民在坛丘集市火通街沿街设摊出售农副产品和水产品,上午8时后陆续散集。

新中国成立初期,坛丘仍无固定的农贸市场,蔬菜、水产品仍袭传统方式沿街设摊,处于无人管理状态。1956年后,进行对私改造,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日益萎缩,特别是农民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受到限制,市场逐渐萧条。1957年春,根据县人民委员会《关于开放农村自由市场的通知》,当地政府引导农民开放自由市场,鼓励农民多养家禽、家畜,集市贸易展现生机。三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粮食大面积减产,大米市场价每公斤6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集市贸易被视为滋生资本主义的土壤,农民的家庭副业生产被当作“资本主义的尾巴”,大多数农副产品一律不准上市交易,更不可异地贩运。导致市场萎缩,各业生意萧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落实,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促进了商品生产,恢复了集市贸易,商品交易场所、种类、数量不断放宽,经营品种有蔬菜、禽、蛋、鱼、肉、水产品等,市场繁荣。

1990年,政府投放人民币30万元,在坛丘集镇银河路中段东侧(老鼠坝)兴建农贸市场,市场营业面积1200平方米,场外停车场300平方米。翌年元月25日,坛丘农贸市场建成开业,将原先在火通街上的集贸市场及其他地段的零星商摊全部搬入农贸市场。

1996430日,坛丘镇政府为改善集镇面貌,创建卫生镇,投资158万元在亭心村第十三组(华洋桥西滩南岸)重建农贸市场,竣工面积4100平方米,并在四周建门面房出售给商户,中间用玻璃钢瓦,设144个摊位租给个体商户经营蔬菜、南北货、鲜蛋、水产品等。市场分东、南、北3个进出口,卫生设施完备,环境整洁。是年12月,市场基建竣工,翌年元月28日,投入使用,年销售额200多万元。19981999年期间,年销售额逐年增多。